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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复议申请书
申
请
人:湛江盛力制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力中(总经理)
地
址:湛江市体育南路五号
联系电话:3161722
邮政编码:524044
被
申
请人:湛江市霞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湛江市霞山区岭南路
申请复议请求:要求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撤销湛江市霞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湛霞工商市处字(2008)第1号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认为湛霞工商市处字(2008)第1号处罚决定书所示的处罚决定是不公正公道的,对本公司研发生产的产品的指责既缺乏认真和深入的调查研究,更严重的是对事实不够尊重、对科学不够尊重,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是缺乏法律依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特请求撤销该处罚决定,理由如下:
一、保健内裤生产历史悠久,且科技含量不断增加,产品越来越丰富。处罚决定书对产品包装印上产品的各类名称进行处罚缺乏法律依据。
由张力中研发的保健男内裤生产已有超过二十年的历史,1985年,张力中发明并申请了中国内裤的第一项专利,到目前,其研发和生产的产品已发展了隔层吊挂保健、防污、兴奋、增长增粗内裤四大系列。
力加力隔层吊挂保健内裤是2000年申请国家发明专利的(专利权号00102888.X),在此基础上,发明人张力中还先后申请了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并先后实施生产了隔层吊挂保健内裤、隔层吊挂防污保健内裤、隔层吊挂兴奋保健内裤、隔层吊挂兴奋防污保健内裤、隔层吊挂增长增粗保健内裤、隔层吊挂增长增粗防污保健内裤等;根据不同款式(如三角、平脚)、不同种类(如XA、XB、XC、XD)、不同代(如一代、二代)、不同的棉纱(如普32S、精32S、精40S)、不同的织造工艺(如单面、双面、罗纹、是否加胺纶)、不同的花色(如素色、各种印花、特殊颜色)、不同的漂染(如直接或活性)、不同的选料(选用单、双、三面料中的一种或多种材料)、不同的销售渠道和包装等,制造出种类繁多的产品。所有这些产品均包含了00102888.X的发明专利技术,构成了独立的产品“家族”。根据需要,所有上述单一产品都可以加入增长增粗结构设计做成品种繁多的增长增粗内裤。
增长增粗兴奋型保健内裤是力加力隔层吊挂保健内裤其中的一种系列产品,生产企业及产品发明者完全有权对其新产品进行命名,这是规则,也是一种基本常识。霞山工商局的处罚决定对上述产品包装印上产品名称进行处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错误的,应予以改正。
二、申请人产品的包装是根据产品功能系列的不断发展而设定的,绝无虚假成份。
由于申请人研发和生产的隔层吊挂保健内裤形成了功能化系列化,这些产品与产品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技术关系,因而逐步根据品种的特点,在产品的新包装上对吊挂隔层保健、防污、兴奋、增长增粗兴奋型进行了统一扼要的介绍,以便于用户根据需要选择,并在新包装上对产品的名称、产品编号、采用技术、使用方法、号码等印上清晰的介绍或标示。这是必需,是研发者和生产企业极端负责的态度和行为,这种必需,这种态度和行为绝无半点虚假成份,更不可能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
实事求是的介绍和标示与虚假的误导消费的宣传有着本质上的不同,明明是掉色的衣服,却天花乱坠地宣传说永不褪色甚至越穿越鲜艳,最后让你去消费,这就是误导、是假。而本企业研发的产品一、拥有中国权威部门认可的专利技术,二、出自已具规模的生产工厂、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完备管理,三、研发和生产者敢于堂而皇之地在包装上印上明确的介绍和标示,怎么可以说是虚假宣传呢?霞山工商局认定的本公司在相关产品包装上印有增长增粗兴奋型是误导的虚假宣传,显然是不公正的,不是实事求是的,应予撒消。
三、增长增粗内裤的作用原理是科学的客观的,不属于虚假伪劣商品。增长增粗专利内裤是通过机械物理拉伸和生物物理刺激二方面的作用来实现增长增粗目的的,依班族妇女的耳环坠耳使耳朵长长低过肩,克扬族(长颈族)女人带颈环支撑使颈长过常人的几倍都是因类似的原理实现的,上述现象除了各种媒体曾介绍过以外,任何人都可以随时从网上搜索到相关介绍和图片。2006年1月15日,《羊城晚报》A12版《国际新闻》环球点击刊登了西班牙医疗用品公司行政总裁迪迭戈在为2000多名男士实施阴茎增长治疗后,认为拉力牵引可以使阴茎增长3-5公分(见附件羊城晚报复印件)所有这些例子,都说明了一个道理:机械物理拉伸和生物物理刺激确能实现增长增粗的目的。
由金属或塑料制成的支撑式阴茎增长器已在国内外面市,只是由于支撑式增长器属于硬材料支撑,日常使用增长器的异常突起非常不雅观,且不能实现24小时使用而导致效果并不理想,但不管怎么样说,它们都是一种符合科学的技术运用,是一种合理的产品,并不虚假。而本企业研发和生产的力加力增长增粗内裤是把增长增粗的科学原理和设计偶于日常使用的内裤,并获得了国家专利权(专利权号200420115715.3,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已同意审查员的实审意见在获得发明专利200410091059.2的专利权时放弃前一相同技术的实用新型专利),该产品实现软拉伸,拉伸范围长,缓冲大,使用较舒适较隐蔽,几乎可以24小时实施拉伸作用,长年使用安全,它较之由金属或塑料制成的支撑式产品更优越、更实用、更科学。该产品投产以来,受到全国各地用户的普遍欢迎。本企业是湛江的企业,本产品是湛江的产品,它能进入全国的市场并取得相应的业绩,应该说是我们湛江人的光荣和骄傲。
我们在产品及网站上都向消费者公开了增长增粗的原理及使用方法,并为用户提供多渠道的咨询服务。其实产品的原理并不深奥,不少用户通过查看指导使用网页很快便掌握了正确的使用方法,即使一时没掌握好使用方法的,通过咨询也逐步达到了相当的效果,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按要求使用增长增粗内裤后无效的用户,也没接受过用户的无效投诉,更令本公司感到欣慰的是有些网上代理在销售本公司产品3年时间里还获得了三钻信誉,数以千计的用户给予了好评,满意率达100%。
05年6至8月份本公司经报社审核如实地连续在《南方都市报》投入27万元刊登了力加力保健、防污、兴奋、增长增粗系列内裤的广告(见《南方都市报》复印件),亦获得了广大读者的认可。唯有广州某全国刊物记者站因拉广告不成便质疑本公司的增长增粗内裤,并咨询了北京、上海的专家教授,有些专家教授在不了解新技术的情况下虽提出了一些不同的看法,但当他们了解到该记者站不可告人的目的后,经过审慎和科学的思考,最后还是面对现实,收回了其观点。这就是科学的、负责任的态度。
张力中从一个临床医生到专门从事功能性内裤的专门研究已有20多年的历史,从中国专利法实施的首日开始就自己撰文申请了发明专利,20多年来,实施了自己发明的多项专利,获得了社会的认可,被推举为湛江市发明协会会长,湛江市科协委员,对各种专利产品的合法实施所具备的条件和遵循的规则是十分清楚的,其从来没有亦完全没必要去违背科学、弄虚作假、欺骗社会,去毁坏自己的名声和辛辛苦苦创办起来的企业。
鉴于以上所述,霞山工商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是明显欠妥的,必须予以撤销。
四、处罚决定适用法律不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中对不正当竞争下的定义是“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物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增长增粗内裤这种新发明专利产品,较现有产品具有更多的先进性、创造性、实用性。增长增粗内裤从其发展分类来看还是属于发明专利有效期内的隔层吊挂保健内裤、隔层吊挂防污保健内裤的子代、孙代产品,与其它传统产品无关,而且此前在世界上还没增长增粗内裤这类产品就这一点,别说不正当的竞争连正当的竞争可以说都不存在,因为它毕竟是进入市场的单一产品,缺乏比较和竞争的对象。此外,自产的隔层吊挂保健内裤与在其基础上发展的自产增长增粗内裤,两者之间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后者是在采用前者技术的基础上进行的新的发明创造,并申请了发明专利,这是一种进步、一种发展,而不是竞争,更不是不正当的竞争。为此,霞山工商局以参与不正当竞争为由作出的处罚是不公道的,是适用法律不当的,应予以改正。
五、处罚决定书缺乏误导消费的事实证据,认定事实不清。
1、申请人04年生产增长增粗内裤以来,本公司及产品销售到的各地消协从没有接到消费者因本公司的产品包装造成引人误导宣传的投诉,而且,霞山工商局查到本公司的终端销售产品是在专卖店,而专卖店的店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的,产品类别分得很清楚,且分别放于不同的货架,店员都给客人解释得清清楚楚,没有一个人因此而造成过误导而错买产品。处罚决定没有提出误导消费的任何证据。
2、调查取证阶段,霞山工商局调查人员从我公司一百多个产品包装上查扣了其中的11个包装,有印有增长增粗兴奋型的新包装,也有没印增长增粗兴奋型的旧包装,所有包装上都有编号。处罚决定没明确说明具体要处罚哪个编号的包装,事实明显不清。
3、处罚决定缺乏“引人误导的虚假宣传”的证据。
虚假宣传必须伴随有虚假产品,对虚假产品进行宣传才会误导消费。
发明技术申请专利、依法组织生产宣传销售是法律赋予本企业的权利。我们的专利是合法的,生产是合法的,产品是合法的,在包装上对产品的实际宣传介绍也是合法的。本企业从来就没有生产过虚假产品,更没有进行过任何虚假的宣传,这正是处罚决定书提不出任何虚假产品、虚假宣传的证据的原因。
六、两级工商部门立案检查,结果恰恰相反,委实令人费解。2004年湛江市工商局就本企业生产的系列产品进行立案审查,结果是同意本企业继续生产至今,亦没有对本企业的合法宣传提出批评意见。(湛工商经支询字2004第263号)。现在霞山工商局认定本产品在包装上印上产品名称是作引人误导的虚假宣传并进行处罚,结果截然不同,我们不知道霞山工商局的做法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条即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发展生产的精神,但至少我们觉得其做法与当前提出的解放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有明显的出入。如果连我们这些努力研究开发、合法生产、遵纪经营和不断开拓发展新路子的企业都要受到指责的话,我们不知道湛江的企业该如何生存下去。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政府能给我们多一点关心、多一点鼓励、多一点支持。
鉴于上述情况,本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提出,请求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撤销霞山工商局的处罚决定,并归还被查扣的物品。
此致
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申请人:
湛江盛力制衣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张力中
200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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